台头镇型煤配送中心招商启事
| 招商动态 |2017-06-07
招 商 启 事
为加快推进洁净型煤替代工作,有效治理燃煤污染,持续改善我镇大气环境质量。根据上级每个乡镇设1-2处型煤配送中心要求,现面向镇域内招型煤配送中心建设单位和个人,待遇按照上级规定执行。
要求:
1、配送中心符合《潍坊市季节性煤炭经营网点建设标准》。
2、经营信誉良好。原则上有3年以上煤炭经营经验,无违法、违规及诚信不良记录。
3、经营实力强,全封闭存储面积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,储存型煤能力达到500吨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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